為了吸引“人才”出國“就職”

在招聘時開出

“高薪資、高職位”等誘人條件

這是詐騙分子慣用的電詐套路


近日,云南昭通彝良縣

兩名男子卻反向“套路”了

設置圈套的“電詐分子”

騙到“出國的路費”1800余元

目前兩人已分別被當地警方行政拘留



9月20日,記者從彝良縣公安局獲悉,該局奎香派出所民警正在開展涉詐工作研判時,發現轄區居民周某、袁某存在涉詐嫌疑。為避免有人遭受到周某、袁某的詐騙,民警將二人傳喚至奎香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調查

周某因長期待業在家

無經濟收入來源

便邀約好友袁某

一同前往昭陽區辦理護照

然后下載名為“x機”的聊天軟件

在該軟件上搜索“xx交流群”等群聊


兩人進群后發現有人

在群里發布高薪招聘人員的信息

周某便主動聯系對方

了解招聘的具體內容

對方也開出了讓周某當“公司高管、

年薪20-30萬”的誘人條件

想誘騙周某去國外某地的“公司”


看到對方這樣說

周某明白這是電信詐騙中

常見的詐騙套路

頓時就產生想跟對方

“玩一玩”的心理

雙方便開始極限拉扯


于是,周某佯裝答應對方“開出的條件”,聲稱自己還要帶一個朋友過去,并且以要住宿、吃飯為理由,向對方騙取出國的路費,周某、袁某以此方式騙取境外詐騙分子1800余元。


奎香派出所迅速立案調查,快速收集證據材料。目前,周某、袁某已分別被行政拘留七日、五日并收繳違法所得。


警方表示,《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雖然周某、袁某詐騙的是不懷好意的電詐分子,讓人“過了把癮”,但從本質上說,二人的行為依然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他人錢財的詐騙行為。


END




來源:新聞坊綜合自澎湃新聞、紅星新聞

編輯:lady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