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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安局副局長疑遭原市委書記構陷,通過媒體維權:老百姓怎么辦

作者:胥愛明

作為關注個案公正的自媒體,最近關注到澎湃新聞的一篇采訪。該篇采訪披露了一個案件,貴州省畢節市公安局 原常務副局長 被判徇私枉法一案,經申訴后,貴州省高院已立案受理。55歲的沈承剛,曾任畢節市公安局七星關分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2022年二月,沈成剛因犯徇私枉法罪,被判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

該案中的涉案人員沈承剛和另一檢察官均從事司法工作三十年,卻疑被前畢節市落馬市委書記構陷入獄。這其中所反饋出來的信息,令人不寒而栗。這其中反映了一個基本問題:不管你是否是權力的一部分,當權力不受約束而“發瘋”時,所有人都可能成為“權力發瘋”的犧牲品。就該案的事實部分,因該案目前僅被貴州省高檢受理申訴,本文不作評價。

來源:澎湃新聞

作為本案涉案者的沈承剛和另一基層檢察官,都要通過媒體采訪的形式來維權,證明我們的現有司法體系自我糾錯功能是不暢通的。這事放在從事了幾十年的司法工作人員身上尚且如此,放到普通老百姓身上,可謂是難上加難。而且老百姓獲取媒體資源的途徑是很窄的。一般的個案不公很難獲得媒體的關注,很多都是通過自媒體發酵。但自媒體因為沒有采訪權,同時良莠不齊,信息權威性打折,有些涉案文章平臺不予發表。究竟該怎么辦?

筆者以為,應暢通老百姓的申訴通道。特別是刑事案件的申訴通道。有些案件歷經多年申訴未果,這其中有程序空轉的問題。許多案件在省高檢、省高法申訴、上訴之后,發回重審,發回原審單位重審。這樣的重審,有沒有可能受到原審法院的不當干擾?因為一旦被判令為冤假錯案,是要啟動追責的。這也能解釋楊四強案中的“將錯就錯”。可否由作出重審的機關對這些案件進行提審,或指定其它法院進行管轄?

筆者作為普通老百姓,一直關注個案公正。接觸到很多類似個案。因為一個冤假錯案將毀掉一個家庭,甚至幾代人。希望我們負責刑事申訴的工作人員,能夠耐心的對申訴案件多做實體性審查,少一些紙面審查。許多申訴案件的當事人和家庭都將申訴的希望寄望于能碰到一個正直、善良的法官和檢察官。將每一次的申訴,都視為能抓住的每一根稻草。

筆者關注并在自媒體首發的于建殺人案,其父于連科、其母一家人二十多年一直在為其奔走。個中辛酸,只有當事人知曉。作為多次與他們接觸的筆者,都無法能做到說感同身受。現在于建還深陷囫圇,已被羈押和服刑二十余年,尚余刑期二十余年。該案曾經引發全國人大和法學界、媒體的高度關注,但其家人仍然奔走在為其維權的過程中。

來源:中國法院網。

對此!希望能暢通我們的申訴渠道,對多輪上訴、申訴的案件;通過由作出重審決定的法院進行提審或指定異地審理。以避免老百姓陷入程序空轉而無法自拔。同時希望各自媒平臺對該類文章、視頻放寬審核;讓普通老百姓享有與本文中這位公安副局長,通過媒體講述事實維護自身權利的機會。


依法治國這根“高壓線”得通電

依法治國是我們的大政方針,提了這么多年,也作出了許多的工作和努力。但為什么還在“路上”?究其根本原因在于,一些地方的權力不愿意進“籠子”。有的甚至陽奉陰違,嘴上一套,但行的卻是另外一弄。有的為了自己的私利,肆意踐踏法律。這些問題,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將這些“腐肉”徹底清除。

實現依法治國可以助推我們的偉大復興。腐敗與枉法成為了這條路上的絆腳石。

依法治國得有高壓線,且要通上電。誰去觸碰這個底線,誰就應被予以法治。

司法不公給這個社會輸送了太多的戾氣,從每一起該類案件的披露,網民的評論中可見一斑。這些戾氣可能會影響到社會穩定,給社會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傷害。值得重視。

參考資料:澎湃新聞2024年5月20日《公安副局長因徇私枉法罪獲刑后:檢察官承認虛假供述,貴州高院已受理申訴》。